电 话:400-123-4567 邮箱:admin@qq.com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批信访件277件(来电108件、来信169件)。
截至9月19日,已办结263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263件案件中属实225件,不属实38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35家,立案处罚39家,罚款金额161.3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7人、问责6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序号受理
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3788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银丰唐郡小区,小区4号楼一楼排风系统,噪声扰民,要求根据环评设计,改造污水处理站的排风系统。济南市噪声、其他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银丰唐郡小区,小区四号楼一楼因排风系统产生故障噪音扰民,污水处理站运行中排风系统不完善;经调阅银丰唐郡小区的环评,环评文件中对排风系统没有单独的设计要求。是责令改正历城区政府责成唐冶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济南银丰唐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对产生故障的四号楼一单元一楼的排风系统进行关闭检修,并对小区所用排风系统进行排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至9月14日已将故障排除。
2.在中水站增设空气净化设备,进行改造提升工程,本次改造工程自方案设计、组织招投标采购至队伍进场、竣工共计33天(9月7日—10月9日),2017年9月7日开始组织专家论证,设计图纸及出具可行性方案9月10日已完成,并完成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施工单位为中广核宏达环境科技有责任限公司,目前现正在施工中,在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期间为保证车库内空气质量,采取中水站紧密关闭人防门及防火门的措施,与车库隔离,同时增加车库排风系统开启频次。
3.加强对银丰唐郡唐冶房地产分公司落实整改进度的监管,督促其按时完成改造工程,确保不发生影响环境的行为。23789烟台市龙口市通海路松韵小区东门幼儿园向东30米,在建一信号塔,担心存在电磁辐射污染,举报人认为信号塔的建设不符合《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烟台市其他1.信访人所反映的信号塔基站为移动LTE五期(龙口市)建设项目,位于龙口市松韵小区东侧约30米,塔高约30米,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承建。该项目于2017年8月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月1日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9月5日因修改建设单位等信息再次备案。
2.该信号塔基站设备发射频率为900MHz,等效辐射功率为5W,属《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号)规定可豁免管理的设备(即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3MHz-300GHz电磁场的,其等效辐射功率小于100W)。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即可。
3.9月7日和10日现场检查时,该信号塔基站基础设施已建成,因通讯设备未安装,无法进行现场监测。是其他建设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主动提出放弃该基站的建设,9月16日已将信号塔拆除。33790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卞村有家“三磊混凝土站”,粉尘污染严重,无环保手续,目前仍在生产。滨州市大气、其他1.“三磊混凝土站”为山东三磊混凝土有限公司。2017年8月9日,因该公司年产20万方混凝土搅拌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被县环保部门立案处罚。目前该项目第三方监测已完成,环评文件尚未完成审批。
2.截至8月底,该公司已按照环评和扬尘整治要求完成了整治。料仓配套了电磁脉冲袋式除尘器,加装了洒水抑尘设施。物料仓库实行了全封闭,内部配套了喷淋设施。砂石上料区及输送皮带采取了密闭措施。厂区出入口建设车辆清洗设施。清洗水储水池配套了砂石分离机和多级沉淀池。
3.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治污设施比较完善,基本达到了建筑扬尘整治“6个100%”的要求。但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9月1日至5日设备调试期间进行了实际生产,存在未经环评批复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已将该违法行为按要求移交到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是责令改正、立案侦查下达停产通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3791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北首丽景花园小区西门,丽景社区服务中心门口,广场舞噪声扰民;服务中心对面居民楼下的国珍馆,宣传片噪声扰民。泰安市噪声2017年9月10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丽景社区服务中心门口广场共有2个广场舞团队,约30名群众参与广场舞,2个广场舞团队各自使用音响器材播放音乐。经了解,2个广场舞团队为附近居住群众自发形成,多为退休老人,每晚7:30至9点集中在服务中心门口广场跳广场舞。
2.服务中心对面国珍馆,营业执照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松风竹韵百货商行,经营场所为泰安市迎春路55号商住楼1-2层101户。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宣传片噪声扰民行为。是其他1.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10日晚依法对参与广场舞使用音响器材播放音乐音量过大的群众进行劝导和批评,目前该地点2个广场舞团队已自行解散。
2.执法人员对国珍馆的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普及噪音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53792济南市长清区省道104五峰交警队对面的加油站,将洗车污水直排农田,怀疑无规划、土地等手续。济南市水、其他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永民加油站2017年6月在其南侧约20米处建设钢构洗车车间一处,洗车废水排入省道104东侧排水管道。该加油站及洗车点有土地使用手续(长土征字[1992]第28号),加油站有规划手续,洗车点无规划手续。是关停取缔归德街道于9月10日责令长清区归德镇永民加油站对洗车点予以拆除。9月12日已拆除完毕。63793淄博市临淄区铁石路11号有家“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为躲避检查目前停产,生产时排放刺鼻气味,怀疑环评手续有问题,建议搬迁。淄博市大气、其他1.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氯化聚乙烯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
2.2017年8月24日,临淄环保分局对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中。由于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不合理,企业于2017年8月底自行停产,对其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3.该公司1万吨/年氯化聚乙烯项目,氯化尾气和干燥床废气均进行了治理,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设施更换吸收介质时,控制不好,会出现异味。
4.该企业设备清单中干燥床为1台,现实际干燥床为2台,但因该设备为辅助性设备,不增加生产能力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2017年3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时,已将该项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是责令改正1.责令企业加强对废气吸收设施管理,在氯化氢废气吸收设施上配套电子PH计量仪器,及时更换废气吸收介质,并制定完善的氯化氢废气吸收设施操作规程,逐级更换吸收介质,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责令企业对布袋除尘器进行定期清理,确保除尘效率;责令企业每季度对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3.责令临淄环保分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快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进度,改造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73794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高家村,有家荆某某的养鸡场,粪便直接倾倒在村东路面,异味严重,污水横流。临沂市大气、水荆某某养鸡场位于李官镇高家村,属于适养区。现存栏肉鸡7000只,鸡粪通过传送带收集到储粪场,由已签定鸡粪消纳协议的农户运走,作为有机肥使用,不存在粪便和水污染问题。村东的鸡粪是荆某某父亲运输至村东,存放于果园旁,用塑料薄膜覆盖发酵,用于果树追肥。因遮盖粪堆的塑料薄膜破损,鸡粪淋雨水后散发异味,并有少量污水外溢。是责令改正责令该养鸡场将村东的鸡粪清理完毕,并喷洒除味剂和消毒剂,消除异味。目前,村东的鸡粪已清理完毕。83795烟台市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西亭山村,金马、樱花、兴茂、新茂、幸福、双龙、凤凰、富顺等布鞋厂,生产时排放刺鼻气体。烟台市大气投诉反映的金马、樱花等8家制鞋厂位于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西亭山村、东亭山村辖区范围内,其中凤凰、富顺两家企业分别于2015年10月和2011年12月拆除生产设备停止生产,其它6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一定的气味污染。是关停取缔在莱阳市组织的“散乱污”企业整治过程中,由城厢街道办事处于8月3日对6家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目前生产车间已全部断电。93797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路段与衡山路路段,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货车通行时噪声扰民。枣庄市噪声建华西路以北、衡山路以西区域有在建小区工地,存在施工车辆通行现象;同时该区域属货车限行区域,也存在部分违禁车辆通行问题,产生一定的噪音。是责令改正1.进一步规范施工车辆通行时间和路段,加强对进入工地施工车辆的监督管理。施工车辆一律经区交警大队审核年检、交强险等手续后,依法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限定施工车辆在早中晚上下班高峰时段及22:00至次日6:00期间禁止通行。
2.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该区域违禁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车辆,同时做好外围执法监管工作,规范车辆通行秩序,防止噪声污染。
3.加强对违禁车辆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的作用,由市中区交警指挥中心及时采集违禁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车辆的违法数据,并依法进行处罚。1037991.以下印刷厂均无手续,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农田、市政管网:青岛市即墨市开发区宅子头村,第四卫生室南侧江某的印刷厂,该处附近还有十几家印刷厂;北安街道营普路颐和无纺布东面王某海的印刷厂;长江路小学大溪地酒店东面王某伟的印刷厂;北安办事处朱家后村,李某的印刷厂;北安办事处周戈庄军盛驾校东面,刘某杰的印刷厂;奥德染厂对面宫某平的印刷厂;北安二级站红绿灯东面吕某的大印刷厂。2.北安街道办事处南林村有家大型养鸡场,粪便露天堆放,雨天污水外流,异味严重。3.南林村蓝王路路边杨某某的养猪场,粪便直接倾倒水沟。4.北林村于某某的六十亩地,在卖土后,开始收费填埋垃圾,且前期每天下午焚烧垃圾。青岛市大气、水、垃圾、其他1.青岛金运来彩印有限公司和青岛村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保手续;青岛奥华包装有限公司和即墨市顺德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和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建成未验收,没有取得环保手续,即墨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各处罚4万元。目前两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办理环保手续。4家企业无用水工艺,不产生废水,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排入市政管网。2.即墨市开发区宅子头村第四卫生室南侧江某的印刷厂实为江顺服装印花加工点,主要从事布片印花,未办理任何手续。2017年6月已停产,并拆除了主要设备,该印花加工点没有生产,未发现生产废水,在卫生间内有洗版痕迹,该卫生间下水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期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直排污水管网。3.颐和无纺布东面王某海的印刷厂实为王某海的服装布料印花加工点,主要从事服装布料印花加工,未办理环保手续,因经营不善于2017年8月初倒闭,无法与负责人取得联系,为避免其恢复生产,北安街道办事处对其经营场所进行封停,以前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4.朱家后村李某的印刷厂实为即墨市益捷服装加工厂,目前用于办公,正在整修厂房,印花业务尚未开展,相关设备尚未投入使用。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水经化粪池后外运,无污水直排现象。5.军盛驾校东刘某杰的印刷厂实为刘某杰的服装布料印花加工点,无环保手续,现场未生产,该处经营场所于2017年3月份迁至现址,已于2017年8月15日停产。因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污水不能保证达标排放。6.二级站红绿灯东吕某印刷厂实为青岛绿洲源服饰有限公司,位于北安街道烟青路638号,已办理环保手续,其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7.王某伟的印刷厂实为王某卫服装印花点,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租赁即墨市通济街道张家西城东村工业园于波厂房(大溪地酒店东),从事服装印花,现已拆除生产设备,不再从事印花生产加工。8.宫某平的印刷厂实为宫某平印花加工点园林景观设计公司,主要从事服装印花,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2017年6月投入生产,于2017年8月初停止生产,收集池中无污水,该加工点洗版过程产生污水,月产量约4吨,建设一污水手收集处理池,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9.南林村大型养鸡场实为张某忠肉鸡养殖场,位于北安街道南林戈庄村西、蓝王路南侧,鸡舍12栋,其中4栋新建鸡舍未投入使用,主要从事肉鸡养殖,目前12栋鸡舍全部空栏。养殖场内设有储粪池12处、沉淀池5处,设有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西侧有露天沉淀池1处,养殖场内有明显异味。10.蓝王路路边杨某某的养猪场实为杨某超生猪养殖场,目前存栏生猪1100头,该养殖厂环保手续齐全,养殖场内设有污水沉淀池3处,正在建设150立方储粪池一处,设有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粪便、污水日产日清。现场未发现周边水沟养殖粪便倾倒痕迹,以往粪便直接倾倒水沟。11.2004年6月于某某承包了北林村土地100亩合同期限为2024年6月,目前该地块栽植苗木面积约75亩,空地面积约25亩。现场未发现土层被挖掘采卖现象,对25亩空闲土地取点30处挖掘察验,天然坑湾内有填埋的生活垃圾,其他土地未发现有垃圾填埋现象,经调查其在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期间陆续将周边村庄的150立方左右的生活垃圾填埋在该处土地中的自然坑湾内,该处坑湾深约1.5米,面积约130平米。经询问于某某,从未有过焚烧垃圾行为,现场未发现垃圾焚烧痕迹。是关停取缔、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2017年9月10日,即墨市潮海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江某印花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彻底全面清除。2.北安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在9月13日对王某海服装布料印花加工点内的所有物品予以清理。3.北安街道办事处对即墨市益捷服装加工厂、刘某杰服装布料印花加工点下达整改通知,已于9月12日将相关的设备、产品、原料全部清理完毕。4.即墨市环保局9月10日对张某忠肉鸡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9月25日前对肉鸡养殖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并罚款1万元;北安街道办事处通知张某忠暂时停止养殖,待其补齐相关手续、清理现状污染后方可重新投入养殖生产。5.北安街道办事处对杨某超养猪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9月20日前完成储粪场建设。6.北安街道办事处责令于某某于9月20日前将填埋的垃圾全部运至中节能(即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做无害化处理。7.通济街道办事处对赵某强加工点下达整改通知,该加工点已于9月10日将相关的设备、产品、原料全部清理完毕。113800济南市槐荫区纬十二路北大新园小区,小区北侧铁路火车通行噪声以及铁路旁边的车间生产噪声扰民。怀疑小区的环评审批不合规。向12345反映,一直未解决。济南市噪声1.纬十二路北大新园小区是北大槐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位于槐荫区纬十二路东侧、经一路北侧、北邻津浦铁路(京沪铁路)、东邻纬十一路,项目符合用地规划。2014年,济南市环保局受理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批的北大槐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8月15日出具批复,审批文号为济环报告书[2014]40号。该项目在受理、拟审批和审批环节均在济南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公示,不存在环评审批不合规问题。
2.转办件反映产生噪声的车间是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机车水阻试验站,建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已采取墙面贴消声板、安装消声器等消声措施,但内燃机车性能调试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试验站未生产,未发现其他噪声源。
2017年9月12日,槐荫区环保局对津浦铁路(京沪铁路)火车同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57.7分贝,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3.经调阅12345市民热线,天桥区接到涉该试验站噪声扰民的转办件3件,其中2件已按期办理完毕,举报人对处理和答复表示满意,另1件正在办理中,还未到办理时限。是责令改正、约谈1.天桥区环保局已约谈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相关负责人,下达关于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天环监限改字[2017]C021号),责令该试验站停止夜间生产,只允许昼间生产,且需报送生产计划。天桥区环保局将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出现噪声超标问题,将依法查处。
2.天桥区环保局已建议铁路部门对该试验站进行搬迁,另行选址建设。123802滨州市邹平县青阳镇耿家村南,金阳集团院内南侧有个制作塑料箱的车间,排放废气,无任何手续。滨州市大气、其他1.“金阳集团”为山东金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了工商执照。该公司年产100吨塑料泡沫项目于2017年5月9日由县环保局批复(邹环报告表〔2017〕36号。该公司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了安全评价,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查体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市场等原因该项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少量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环评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措施。目前,相关部门已责成该公司建设VOCs治理设施,减少VOCs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是责令改正督促企业做好VOCs治理工作并及时组织验收,积极完善各项生产手续,确保生产依法合规。133803潍坊市安丘市官庄镇刘家营村南,朱某某的砖厂无证开采页岩,无安检许可证,燃煤窑炉废气直排,粉尘污染严重。潍坊市大气、其他1.该砖厂为安丘市金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安丘市官庄镇高家营村,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页岩砖,未办理环评手续。
2.该公司于2011年办理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2013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自行开采页岩,烧砖所用的页岩原料均为原库存或外地购进页岩,页岩原料购买地主要为辉渠镇大寿山。
3.该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砖瓦用页岩露天开采,有效期为2012年12月27日至2015年12月26日。2013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继续开采,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企业外购原料或者使用砖瓦用混凝土生产的砖厂不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该公司生产工艺中有烘干烧砖环节,现场有隧道窑两个,主要燃料为粉煤灰和炉渣,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
5.该公司生产工序包含粉碎、搅拌环节,有粉碎机两台、搅拌机两台,粉碎、搅拌环节产生粉尘,无污染防治措施。是停产整治、立案处罚1.环保部门对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成并正式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整。在未经批准前不得投入生产。
2.国土资源部门对该公司非法收购加工无合法来源的矿产品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没收其非法收购的矿产品,并处罚款3万元。
3.官庄镇政府对其书面下达了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未通过环评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并对该公司采取了停电措施。143806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街道办事处长兴路,有一排违建从事小吃经营,噪声大,环境脏乱差,周围居民出行不便。青岛市噪声、其他1.市北区长兴路全长240米,是原市北区政府为改善周边居民生活、拉动区域经济和解决部分居民生活困难,于2008年9月打造的美食小巷,共有仿古式临建房屋34间,其中1间为管理办公用房,其余33间为经营商户用房,该路段经营商户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以经营小吃、饮料、面点为主。该美食小巷由市北区特色街管委办负责管理。2.经查,长兴路位于台东商业步行街范围内,由于该区域位于台东商业步行街范围内,日客流量达万余人次,简易食品包装随意丢弃,节假日及人流量高峰时段该区域地面垃圾较多,同时大量游客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了影响。是责令改正1.2017年9月10日,联合调查小组对占路经营的商户给予了依法取缔,增派了卫生保洁人员,对周边的垃圾进行了清运,同时在美食小巷入口处设立了挡车立柱,禁止车辆行驶和停放,以确保周边居民出行方便。2.市北区特色街管委会办公室、台东街道办事处、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治力度,节假日和客流高峰时段自觉维护游客排队秩序,及时处理外运垃圾,减少居民出行阻力,改善周边生活环境。153807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北有家“青州市青固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噪声大,粉尘污染严重,多在夜间生产。建议关停取缔。潍坊市噪声、大气青州市青固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产品为干混砂浆,原料为废石、水泥、粉煤灰、沙、水。其生产车间为密闭式,但在生产中产生一定粉尘和噪音。停产前有时利用峰谷电价夜间生产,因原材料供应问题和设备检修,今年8月份停产至今。是责令改正责令该企业立即更换布袋除尘器布袋、对破碎设备进行降噪处理,最大限度降低粉尘、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163811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后白玉村北200米,有家养羊场,粪便堆积,养殖废水直排,异味很大。要求取缔。临沂市大气、水、垃圾反映的临沭县青云镇后白玉村实为后白峪村,该村村北200米处未发现养羊场,村北450米处发现一家养羊场,位于控养区。该养羊场业主为后白峪村居民王某某,存栏小尾寒羊300只左右,建有约6立方米的沉淀池,有防雨措施,粪便处理采用干清粪方式。该养羊场场西及院内存有少量干粪,无废水外排,厂界异味不明显。是责令改正临沭县责令该养羊场彻底清理存放的干粪,建设有三防措施的储粪场,对沉淀池收集渠采取防雨措施。目前,干粪已清理完毕,沉淀池收集渠防雨措施已完成,储粪场已建设完成。173814烟台市龙口市北马镇古庄头村南,有多家养殖场,粪便乱排,村内饮水井被污染。烟台市水、垃圾1.龙口市北马镇古庄头村共有4家养殖场,分别为刘某养猪场、刘某国养猪场、刘某敏养猪场、孙某养猪场,均不在禁养区内。
2.刘某养猪场距离村庄约280米,生猪存栏量297头,建有3个沉淀池和1个沼气池;刘某国养猪场距离村庄约150米,生猪存栏量158头,建有1个沉淀池;刘某敏养猪场距离村庄约10米,生猪存栏量34头,建有2个沉淀池;孙某养猪场距离村庄约150米,生猪存栏量388头,建有1个沉淀池。9月10日现场检查时,4家养猪场粪便清理及时,未发现外排粪便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村南有多家养殖场情况属实。
3.北马镇古庄头村群众饮用水源为该村纯净水站,该水站建于2012年,日产纯净化水1.5吨。9月10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村自来水(已不作为饮用水使用)进行了取样监测,硝酸盐氮、氨氮超标,主要与农业面源污染有关,其余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是其他9月10日,北马镇政府与4家养殖户经过协商,4家养猪户自愿关停并逐步减少生猪存栏量。截至9月14日,生猪存栏量共计减少334头,除待产母猪和幼猪尚未以外,剩余生猪已于9月17日转移完毕,4家养殖户预计9月30日前将养殖设施清理完毕。183815淄博市周村区爱国社区油坊街十字胡同,道路坑洼不平,有扬尘,道路污水异味大。淄博市扬尘、其他十字胡同为老城棚户区,基础设施薄弱,路面硬化年久失修存在坑洼不平的情况,由区环卫局负责日常扫保,无扬尘现象。因该平房区无污水管道,周边居民有随意倾倒生活污水情况,导致路面残留污水,存在异味。是责令改正1.大街街道荣和社区居委会对十字胡同居民进行劝导,要求住户自行收集生活污水,并排放到油坊街污水管道。
2.区政府计划将十字胡同列入2018年棚户区改造范围,对该区域进行整体搬迁改造。193816潍坊市青州市S230省道与S321省道交叉口西2.4公里路南,有多家挖沙、洗沙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至洗沙厂旁边的大坑。附近的几家水泥制品厂,存在粉尘污染。潍坊市水、大气经查在S230省道与S321交叉口西2.4公里路南有两家洗沙厂,三家水泥预制件厂。洗沙厂的业主是乔某山、王某峰,前期已对其关停取缔,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水泥预制件厂的业主是王某华、宋某、杨某威。8月中旬,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责令其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及产品。
9月11日,再次到现场检查,两家洗沙厂、三家预制件厂生产设备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是关停取缔落实领导包靠责任,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巩固清理取缔成果。203817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9号和1009号之间,垃圾堆积,污水横流,环境脏乱差。向12345反映多次,未彻底解决。青岛市垃圾、水、其他1.经查,李沧区李村街道大崂路1009号甲与1009号楼座之间,两楼之间有1家废品收购点和居民煤屋,其中,有12户环卫工人在煤屋租住。该处废品摆放不够规范并有废弃物散落现象,煤屋外面堆放的生活用品和捡拾的废品露天存放。平时有生活废水通过公用水池进入市政污水管网。2.经核实,今年5月份1009号楼有一户居民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大崂路社区)反映过1次,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接到信息,迅速安排人员对该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事后,并联系城管中队和社区通过贴通知、入户做工作等方式进行了规范。是其他1.垃圾废品回收点废品摆放不够规范并有废弃物散落现象,以及环卫工人外面堆放的生活用品和捡拾的废品露天存放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今后,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日后废品收购点的规范整治工作,规范物品摆放,保持卫生清洁,并加强巡查,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区建管局负责督促环卫公司加强该部分环卫工人的管理教育,严格做到租住房屋周边不堆放杂物,维护辖区环境卫生。3.李村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煤屋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并加强该楼院日巡查制度,杜绝乱堆乱放和垃圾散落现象。213818青岛市胶州市里岔镇里岔村,薛某某的食品加工磨坊存在粉尘污染,夜间生产时噪声扰民。建议采取遮挡等降噪措施。青岛市噪声、大气1.里岔村食品加工磨坊业主为该村农民薛某某,该磨坊位于黄张路以南与里岔村村委会相邻。平时由薛某某利用农闲时间不定期为附近村民加工小麦和玉米面粉。2.经询问当事人薛某某及调查走访附近邻居,该磨坊存在一早一晚加工小麦和玉米面粉的情况,产生的粉尘、噪音对周围居民存在一定影响。里岔镇政府征求汇总磨坊周围邻居的意见,责令其在每天19:00—次日7:00期间不得从事加工作业,避免夜间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并要求其将原有窗户全部密封,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的影响。2017年9月10日,现场调查该磨坊夜间时段已不从事作业。是责令改正胶州市里岔镇政府责令其加快整改进度,该磨坊已于2017年9月12日将窗户进行全部封闭,彻底杜绝粉尘外排问题。同时,加大对此类面粉加工点的巡查力度,对薛某某等磨坊加工点进行不定时夜间巡查,防止夜间作业扰民情况的发生。223819威海市文登区醍香湾小区,小区南北两侧推积建筑垃圾,小区内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威海市垃圾、扬尘醍香湾小区总占地10万平方米,于2009年开始建设,目前仍在建设期间,物业工作由山东沃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经查,小区内南北两侧有建筑垃圾,为小区居民装修后遗弃;因该小区地下管网尚未铺设完毕,部分道路没有硬化,风力较大或车辆经过时,有扬起尘土现象。是责令改正1.责令物业公司立即对小区内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并设置了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的标示牌,引导小区居民及时处理建筑垃圾;责令建设单位加快小区施工进度,做好洒水降尘工作,维护好小区环境,将施工影响降到最低。
2.由金山安排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公开说明问题处置情况,并邀请周边居民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233820烟台市莱阳市康久鞋业,粉尘污染严重,废料随意丢弃。烟台市大气、垃圾莱阳市古柳康久鞋厂,主要产品是布鞋。2016年12月13日,莱阳市环保局在监管中发现该公司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为此,责令其停产整改并进行了处罚。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产,正在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该公司在鞋底加工过程中以液体状态的天然胶加入粉末状的白炭黑,混合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按照同行业类比法,所排放粉尘在0.3mg/m³以内,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该公司在生产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橡胶条和废布条,均被送往莱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因该公司未建设固废暂存场所,存在生产废料随意堆放的情况。是停产整治、立案处罚2017年9月10日,莱阳市环保局对莱阳市古柳康久鞋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罚款3万元,责令其立即清除堆放废料,并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固废暂存场所。243821青岛市开发区长白山路1000号有家“青岛幸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排放刺鼻气味。青岛市大气、其他1.青岛幸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长白山路1000号,从事汽车制动盘的喷涂业务,喷涂废气经过6套滤棉处理后,再次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取得了环保批复,但尚未验收。现场核实,该公司正在进行喷涂设备调试,该公司车间内有油漆味。2.黄岛区环保分局9月10日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青岛皓宸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了废气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是责令改正黄岛区环保分局责令青岛幸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环评验收手续,确保喷涂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现超标排放依法处理。253822滕州市春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在发改局备案,12月向环保局提交环评申请,截至目前环保局仍不予办理,也不出具不受理的书面说明。举报人认为不合理。枣庄市其他1.滕州市春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名郝相洗布厂,位于滕州市益康大道2298号,滕州经济开发区鲁班机械院内。2016年9月,该公司因“未批先建且外排废水超标,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被滕州市环保局处罚6.15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对责任人行政拘留。
2.2016年12月5日,该公司向滕州市环保局递交了《关于废布废棉纱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申请》,要求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因该公司位于滕州经济开发区,根据《滕州市引进工业项目评审办法(试行)》要求,需提供入园相关手续,环保局负责环评审批的同志已于2016年12月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了该公司法人代表。目前,滕州市环保局未收到该公司符合入园条件的相关手续。
3.同时,该项目为利用废布废棉纱生产再生棉,生产工艺简单,主要是用酸液对废旧棉布进行漂白,生产过程产生大量酸性废水,符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0批819—98号转办件中关于再生棉加工点的情形。滕州市此前对此类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加工点均采取了清理取缔措施。否263824临沂市费县探沂工业园长安路2号,有家“凯璞家具有限公司”,喷漆工艺产生刺鼻气味,噪声扰民,漆渣去向不明。临沂市大气、噪声、固废1.反映的凯璞家具有限公司,位于费县探沂工业园长安路2号,2017年7月投产,2017年8月7日停产至今。该公司无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企业。公司喷漆车间的喷漆房正在建设中,无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试生产期间,有露天喷漆迹象。经走访,该企业生产时存在噪声问题,但因该公司未生产,无法对噪声和废气进行检测,复产后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该公司未建设危废库,产生的漆渣露天存放于厂区西南角及办公楼东北角,共计28桶,每桶约5公斤。因刚投入生产,危险废物无非法转移和处置。是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该公司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场所,将危险废物漆桶、漆渣露天存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费县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拟罚款4万元。
2.该公司年产70000件实木橱柜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并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生产,拟罚款13.52万元。273826潍坊市高新区东四路与穆响路交界路北,有家“三聚机械配套有限公司”,无环评、安评、土地手续,冒浓烟、噪声扰民。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未解决。潍坊市大气、噪声、其他1.潍坊三聚机械配套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烟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高新分局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缴纳罚款;由于该企业不属于高危行业,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前期接到过关于该企业信访投诉,已将有关处罚、停产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按程序回复信访人。
2.区国土分局对该企业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车间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社区居民委员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车间和设施并处罚款,因该企业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求,2017年9月11日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
3.2017年8月20日,为完全避免该公司后续复产,区环保分局、电监办、新钢经济发展区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潍坊三聚机械配套有限公司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是关停取缔责成新钢经济发展区牵头按“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依法取缔该企业。目前已关停取缔完毕。283828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举报人的磨砂机被当地相关部门拆除,但是岭泉镇河南石沟村北、陆镇黄庄村、西外环白马河附近和洙边镇龙长村南等地,都存在无手续磨砂经营问题。临沂市其他1.反映的“磨砂经营”系指矿渣微粉加工项目,主要以矿渣为原料,经破碎、筛分后生产水泥和建筑加工辅料。在全县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中,坊前镇排查出矿渣微粉加工点,于2017年2月28日,坊前镇政府按“散乱污”清理要求进行了“两断三清”。
2.岭泉镇河南石沟村北未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违规项目,排查发现南沟村南1000米处有一处矿渣微粉加工点,9月12日,岭泉镇政府按“散乱污”清理要求进行了“两断三清”。
陆镇黄庄村(实为十字路街道曹家黄庄村)、莒南县城西外环路西、白马河(实为白龙河)南原有矿渣微粉加工点,均属于“散乱污”企业,已分别于6月20日、8月8日清理取缔,正在清理原料和产品。
洙边镇龙长村(实为洙边镇中龙掌村)的企业名为莒南县建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建邦矿业),2015年11月,建邦矿业办理了8万t/a磁石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批复,建设瓷石矿开采、加工线条,主要产品为石子、石粉。2016年10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2月市安委会进行了验收。2017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有效期为2017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16日。自2017年6月24日起,建邦矿业因维护设备停产至今。是关停取缔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落实坊前镇、岭泉镇、十字路街道、莒南经济开发区4家矿渣微粉加工点的清理取缔措施,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原料、产品清理任务。293829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田庄村的木器加工厂,以存在环境污染为由,被当地政府强拆,至今未给任何说法。要求当地政府给出具体说明。淄博市其他木器加工厂为罗某某木器加工厂,位于桓台县田庄镇牛王村。2017年5月,因耿焦路贯通工程需要,田庄镇政府与罗某某达成搬迁协议,镇政府补偿罗某某6万元后,由罗某某自行拆除了设备,搬迁了木器加工厂。不存在“以存在环境污染为由,被当地政府强拆”的问题。否303830枣庄市滕州市龙泉广场河滨路荆河西岸,有多家饭店和烧烤大排档,油烟扰民,垃圾和废水直排荆河。建议工商、税务、环保、食药监和城管部门对饭店进行检查处理。枣庄市油烟、垃圾、水1.河滨西路共有10家饭店,该饭店用房均为独立的门头房。针对该区域饭店用房陈旧、设施老化、经营户环保意识淡薄,多家饭店存在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少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问题。自今年4月份以来,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该区域的整治力度,对露天烧烤大排档进行清理和取缔,并督促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置专用烟道,共对经营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10份。
2.9月10日下午和晚间,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河滨西路饭店进行现场调查。经营户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仅有少量饭菜的味道和热气产生,并无明显油烟冒出。同时,挨家挨户对经营户产生的垃圾和废水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经营户将固体垃圾全部倒入门前垃圾箱内,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污水管,并未发现垃圾和废水往外直排的现象。并组织人员沿荆河西岸徒步巡查,未发现荆河河道内有排污口。是停产整治1.目前,烧烤大排档已全部关停,9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1家已购买设备正等待安装,7家已设置专用烟道。
2.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严格监控使用情况;严格检查餐饮经营户安装、清洁、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情况,对于不清洁、不使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禁止经营。
3.进一步深化“门前三包”管理。督导各经营业主严格按照《滕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要求,承担“包容貌秩序、包环境卫生、包绿化亮化”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313831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街道办事处桃园小区北区的1号楼北侧,有人将渣土和废弃家具堆积在路边。济南市垃圾槐荫区张庄路街道桃园小区1号楼北侧存在渣土和废弃家具堆积现象。渣土为居民装修后的装修垃圾,体量约2立方米,废弃家具为居民丢弃的沙发、橱柜和自行车车架等物品,体量约1.5立方米。是责令改正1.9月10日,张庄路街道办事处环卫所向济南华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关于督促对环境卫生进行的整改通知》,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截至9月10日下午,装修垃圾和废弃家具已全部清理。
2.槐荫区政府责成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323832前期反映“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华鑫热浸锌厂,非法转移危废”的问题(受理编号130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锌灰在山东其他地区都属于危废,不应该是固废。威海市其他
威海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对热镀锌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HW23含锌废物)为危险废物。对“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之外的热镀锌渣(热镀锌槽锌液表面氧化而产生的浮渣,俗称锌灰,以及锌液中溶解的铁等杂质沉淀在热镀锌槽底部形成的锌渣),目前按一般固废管理。否333832前期反映“烟台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杭州街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危废“的问题(受理编号130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锌灰在山东其他地区都属于危废,不应该是固废。烟台市其他烟台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对热镀锌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HW23含锌废物)为危险废物。对“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之外的热镀锌渣(热镀锌槽锌液表面氧化而产生的浮渣,俗称锌灰,以及锌液中溶解的铁等杂质沉淀在热镀锌槽底部形成的锌渣),目前按一般固废管理。否343833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吕家林村,刘某以建水库名义开采矿产资源,无环保手续,造成山体植被破坏,扬尘污染严重。莱芜市扬尘、生态1.2016年6月1日,颜庄镇吕家林村在该村村南修建塘坝一座,并由莱芜市万利实业集团(负责人为刘某某)进行工程建设,无环评手续。12月13日动工,施工过程采挖部分建筑用灰岩。12月15日,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钢城分局向吕家林村村委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开采行为(土石方采挖),因坝体建设开挖出部分建筑石料用灰岩全部用于了坝体工程的填方。12月16日,颜庄镇吕家林村停止了开采行为,以后没有再进行施工。9月10日现场检查时,所反映的开采位置无施工人员、无施工设备、无施工痕迹。
9月10日现场检查时,所反映的开采位置无施工人员、无施工设备、无施工痕迹。开挖出的灰岩全部用于了坝体工程的填方,无外运、无销售行为。
经查,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吕家林村民委员会拟建的吕家林水库工程,曾申请办理过环评审批手续,因前置材料不全,钢城区环保局没有受理。
2.经现场核查,工程采挖山体地表为荒草植被,无树木;该工程只实施过一次爆破作业,爆破时产生了短时的较大扬尘,机械挖掘、装运、填方过程中产生扬尘较小。是责令改正
353835临沂市沂南县罗圈峪村有家“金浩源矿业”,无手续,噪音、粉尘污染严重。临沂市噪声、大气、其他1.反映的山东金浩源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29日,是一家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生产销售企业。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公司有石灰生产和矿山开采加工两个建设项目:年产160万吨石灰项目,2008年8月经临沂市环保局审批,2015年7月经沂南县环保局验收,破碎工序采用密闭方式,在上料、出窑、破碎工序均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窑炉煅烧产生的废气经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2015年12月经沂南县环保局审批,2017年9月验收;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4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2月19日;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并足额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复垦保证金。建有3条石子加工生产线,均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和喷雾洒水设施。
目前,石灰生产项目的1-4号石灰窑正常生产;矿山因安全生产没有整改到位,尚未通过市安委会复工验收,自2016年2月停产至今。
2.该企业石灰项目布袋除尘器和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达标,石料覆盖完全。2017年7月1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但存在无组织粉尘污染问题,厂区周围庄稼叶面有少量积尘。经走访群众,矿山在开采放炮、鄂破、装卸等环节噪声较大,尤其在夜间生产时,噪声对周围群众有一定影响。是责令改正1.责令企业加强在上料、鄂破、装卸、运输等环节密闭降尘工作,加大厂区及道路洒水抑尘频次,减少粉尘产生。
2.责令企业加强对鄂破、装卸等工序的降噪工作,合理安排放炮时间,避免夜间放炮扰民。363836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办事处薛家岭村村北、高速南侧,有家洗沙厂,污水横流。青岛市水1.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胶南街道安口村北侧,疏港高速以南。刘某某于2012年6月租赁此地开办洗沙厂,有环评手续,但未经验收。该砂石加工厂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水塘(为刘某某承包,占地5亩)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该砂石加工厂在2017年2月黄岛区“三场”整治活动中因环评手续不完整被勒令停产,并拆除了主要加工设备。因剩余加工设备一直未拆除,2017年8月1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砂石加工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砂石加工厂于8月18日前自行拆除剩余设备。是关停取缔胶南街道办事处责令胶南市兴亿达砂石加工厂于2017年9月17日前将加工设备清理完毕,同时责令安口村将该水塘收回。现已清理完毕。373837日照市莒县宋家桥村的浩宇能源公司,未批先建,污水污染地下水,排放刺鼻气味。日照市水、大气、其他群众反映的莒县浩宇能源实为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建有2×65孔JNDK55-05型捣固焦炉,同时配套备煤及除尘地面站、干熄焦余热锅炉及发电机组、干熄焦装置、湿熄焦装置、煤气净化设施等,主要产品为焦炉煤气、焦炭、焦油等。企业累计投入1.66亿元建成酚氰废水处理站、中水深度处理系统、烟气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工程等环保设施。
未批先建问题。2008年5月2日,该公司城市煤气化工程环评文件获得批复。2009年5月,该工程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10年10月建成并投产。2014年10月,该公司委托省环科院对城市煤气化工程进行了工程后评价,并于2015年1月5日通过省环保厅审查。2015年2月26日,省环保厅对城市煤气化工程进行了环保验收。
污水污染地下水问题。该公司主要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净下水(主要是间接冷却水、蒸汽冷凝水等)。其中,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该公司酚氰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光大水务(莒县)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2017年8月27日,莒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观察水井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氰化物等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总硬度超标0.6倍,其他指标均达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经调查分析,总硬度超标系地质原因造成。
排放刺鼻气味问题。近年来,该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连续分类实施了异味整治方案,一是油库罐区异味的治理。该公司新上一套油罐尾气净化水洗涤吸收设备,该套装置利用喷淋水将油罐放散尾气中存有异味的成分进行集中吸收、洗净处理,达到消除异味的效果,吸收完异味后的水全部进入生产系统回收利用。二是粗苯装车区异味的治理。该公司对粗苯装车鹤管实施密闭措施,达到了粗苯装车无异味的效果;三是生化水处理除油池异味的治理。该公司对除油池进行了密封改造,将整个除油池用金属泡沫复合板全部严密封盖。四是投资5900万元建成脱硫脱硝一体化工程,该工程运行稳定,焦炉烟道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自2017年以来,该公司每个季度都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氰化氢、苯、酚类、硫化氢、氨)及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监测,并在公司网站进行网上公示。第二季度委托检测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各项污染物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
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污水处理工段的厌氧污水池有轻微厌氧污泥味,厂界周边未闻到异味。是其他责令该企业加强污染防治施设的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达标排放。同时,要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措施,提高污染防治水平,严防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莒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继续强化对该公司的监管督导,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群众公开环境信息。同时,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383838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柳青街道办事处柳青园小区D区13号楼1单元车库内,有家不锈钢加工店,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楼顶堆放垃圾及废旧物资。临沂市噪声、大气、垃圾1.反映的不锈钢加工店为张某某防盗网加工作坊,主要从事不锈钢防盗网加工。位于居民区内,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电焊烟尘,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企业。
2.楼顶有部分生活垃圾,主要是破旧的床、床垫子、家具等。是关停取缔1.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依法对该作坊予以取缔。目前,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2.已将楼顶垃圾清理完毕。393839青岛市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西叫村,周边有多家喷漆企业,无手续,无环保设施严重污染环境。青岛市其他1.西叫儿埠村位于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东南部,村庄目前共有工业企业约30家,涉及纺织服装、工艺品、电子产品及机械加工行业,有喷漆工艺的企业共2家:青岛坤江工贸有限公司、青岛丰林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青岛坤江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4月搬迁到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西叫工业园,租赁厂房从事汽车车厢加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环秀街道办事处8月22日取缔了该公司,并拆除了生产设备,清理了原材料和产品,这些企业生产期间存在有害气体污染。2.青岛丰林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于2013年10月租赁厂房建成投产,从事汽车头钣金加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生产设备有焊枪7只、压铆机2台、喷漆房1个,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自2015年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生产期间产生无组织排放刺激性气味。3.经查,经现场调查核实,青岛坤江工贸有限公司自被取缔后没生产厂房空置。青岛丰林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有从事喷漆作业的现象,检查发现公司喷漆工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是关停取缔即墨市政府责令青岛丰林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材料和产品。403840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姚东村有家“同得利畜禽加工厂”,污水直排入河渠,臭气熏天。泰安市水、大气信访人反映的是泰安市岱岳区同得利畜禽加工厂,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自7月24日停产至今。
1.关于“污水直排入河渠”:经现场勘查,企业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场未发现直排管道,查看企业污水处理运行记录,未发现违法行为。因企业停产,无法对废水进行检测。
2.关于“臭气熏天”:经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异味,主要由杀鸡车间和沉淀池产生,且未采取治理措施。反映情况属实。是停产整治、立案处罚1.针对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许可,擅自开工建成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岱岳区环保局下达责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评手续,并对产生异味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现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拟罚款10万元。2.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413841济南市章丘区汇泉路的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食堂,油烟污染严重。济南市油烟经核实此件反映问题地点为章丘区汇泉路西侧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院内东侧食堂。共两间房屋,一间餐厅,一间厨房,厨房有两个灶头,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院外东侧路段园林景观设计公司。是责令改正、停产整治9月10日,章丘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组采取下列措施:
2.章丘区城管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章城执字2017第0910-3号),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于9月12日安装完毕。
3.工作组下步将加强对该餐饮单位巡查监管,在该单位食堂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油烟达标排放后,方可营业,防止油烟污染。423842济南市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二七中街36号院,有家摩托车维修店,噪声污染严重。济南市噪声该摩托车维修店使用二七中街36号院临街储藏室私自开门经营,无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7月底,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已对其私开门头进行封堵。目前,业户仅将院内储藏室作仓库使用,偶有居民上门修车则在室内维修,产生一定噪声,对居民有影响。是关停取缔9月10日,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与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要求其停止营业。业户已于当日下午将所有院内维修设备清理完毕,并承诺不再在此开展维修。街道办将加强巡查监管,如再发现私自维修经营,将联合执法部门对其依法处理。433844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在红石崖小学幼儿园东南方向100米,有家养猪厂和养貂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青岛市大气经查,该区域为限养区,有1家养猪户和1家养貂户,2家距离红石崖小学约200米、幼儿园约150米,中间由红柳河路间隔,北侧紧邻居住区(有居民6户)。2家养殖户均采用干湿分离、干粪外运还田的方式处理养殖粪便,养殖棚上方均覆盖棚盖,基本达到雨污分离要求,产生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田使用。2家养殖户均建设在自家宅基地南侧,并定期冲刷养殖区域,养殖舍内有异味,对周边部分居民及小学、幼儿园有影响。是责令改正1.红石崖街道办事处负责,区畜牧兽医局配合,督促2家养殖户于9月22日前清理养殖的猪、貂,并清理残存的养殖粪便,减轻异味。2.红石崖街道办事处负责,区畜牧兽医局配合,根据《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养殖期间加强该区域的环境管理,督促2家养殖户每天定时冲洗排污沟至化粪池,每天清运化粪池内废水和沉淀物,修整化粪池并加盖,降低周围异味。443845德州市平原县桃园街道办事处饮马店村,有养猪厂、养牛厂、养鸡厂,臭气熏天。向当地12345及街道办事处反映未处理。德州市大气饮马店村现有养猪场1处(存栏60头)、养牛场1处(存栏6头)、养鸡场1处(2015年4月至今处于闲置状态),均位于限养区。
养猪场内存栏生猪已于2017年9月10日上午全部出售,养殖户已按照畜禽养殖环保要求进行了关停取缔,对猪舍铺撒石灰进行消毒去味,猪舍内有轻微异味散发。该问题属实。
2.关于“向当地12345及街道办事处反映未处理”问题。2017年9月6日,平原县12345市民热线曾接到群众反映“饮马店村民杨某某在本村内养猪,产生臭味”的投诉(受理编号:67196),并立即转交桃园街道办事处办理。桃园街道办事处责令养猪场立即封堵污水排放口,在粪便贮存过程中严格落实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措施,做到粪污无害化处理,达不到整改要求必须在9月13日前关停取缔。9月7日上午10:45,桃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就整改情况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理解。9月7日下午16:10,平原县12345市民热线回访来电人,来电人称桃园街道办事处已给予解释,并同意等待对方整改。该问题不属实。是关停取缔、约谈1.对养殖场进行了关停取缔,并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
2.调用石灰和土方将猪舍内部、存粪现场消毒整平,去除异味,截至9月10日14时已整治到位。
3.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453846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与玉兴路交叉口西北角,有家“蒿家扒鸡店”,污水直排,油烟扰民。济南市油烟、水“蒿家扒鸡店”为沿街商业楼,一层售卖熟食制品,二层经营者自住。该店所有熟食均由食品加工公司配送,店内无灶头,不自制食品,不排放油烟,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该店“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生活污水经排污管道排入市政排污管网,未发现污水向外乱倾倒行为。是责令改正、停产整治1.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组织城管科、执法中队、食药所,于9月10日现场核查,责令该店停业整改。
2.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在该店未获准营业前,如发现私自经营,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待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463847潍坊市诸城市的“兆峰工厂”、“诸城市洋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污水直排入河里,向诸城市环保局反映未解决。潍坊市大气、水、其他1.洋晨机械公司、兆丰机械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兆丰机械公司无喷漆工艺。洋晨机械公司涂装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电泳底漆和面漆烘干废气集中回收经天然气炉循环燃烧,外排废气各指标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2.洋晨机械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达标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存在排河现象;兆丰机械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昌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从2016年以来,诸城市环保局也从未接到过相关投诉。否4738491.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安仙村,周边有多家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2.莱芜市电厂,冒白烟,要求环保局确认白烟是否达标排放。莱芜市大气1.在高庄街道办事处安仙村周边与沙王庄村、任家洼村、西沟里村的交界处共有12家化工企业,其中3家从事萘系减水剂生产企业,分别是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仙山建材有限公司。有8家从事减水剂复配企业,分别是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南厂)。1家从事硅树脂阻燃剂生产为莱芜市雅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环保手续完善的4家:莱芜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仙山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雅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南厂)。
环保手续未验收的6家: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无环保部门手续的2家: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的过氧化苯甲酰项目、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莱芜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仙山建材有限公司、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正在生产,配套的治污设施运行正常,但厂区内有异味。
其余9家企业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南厂)8家企业的原料储存车间周边有异味。莱芜市雅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无异味。通过调阅上述企业用电记录,证实上述企业存在间歇性生产。
前期,莱城区环保局对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未验收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责令其对原料车间进行进一步密闭。后经巡查,企业的原料车间进行了密闭,相关验收手续正在办理。
2.莱芜电厂4.5号机组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两级吸收塔串联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器加SCR工艺;除尘采用高频电源静电除尘加湿式电除尘工艺。莱芜电厂6.7号机组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单塔高效脱硫除尘一体化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器加SCR工艺;除尘采用高频电源静电除尘加管束式除尘工艺。四台机组2016年均实现了超低排放,且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环保部门对莱芜电厂4.5.6.7号机组均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并对设备参数进行了固化,同时安装动态管控系统,防止人为修改数据,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调阅自动监控数据和人工监测数据,莱芜电厂超低改造后,各项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是责令改正、查封扣押、立案处罚1.对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8家企业断电停产,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已对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违反“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2.责成莱芜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仙山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雅达电子材料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南厂)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对自身存在的异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同时,进行自测,将监测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3.已对无环保部门手续的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过氧化苯甲酰项目进行查封。
483850烟台市龙口市高新区刘家疃村,村配电室西北处有个面条作坊,属于违章建筑,噪声扰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烟台市噪声、其他1.该面条作坊经营场地为一处彩钢瓦房,面积约16.5平方米,有小型压面机1台,在面条加工作业时会产生噪音。
2.8月30日接到群众举报后,龙口高新区管委第一时间约谈了该作坊业主,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彩钢瓦房、晒面院墙及屋架等违章建筑。
3.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作坊已处于停业状态,违章建筑未拆除。是责令改正、关停取缔1.9月11日上午,龙口市住建局依法向其下达了《建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责令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2.9月12日,该作坊业主自行移除了压面设备,并拆除了彩钢瓦房、晒面院墙及屋架等违章建筑。493851日照市莒县洛河镇:1.大汇泉村村北王某某的国凯矿业、商家店子村村西单某某的采矿场,均无手续,非法开采,粉尘及噪声扰民。2.小汇泉村村西的“宝鑫矿业”,粉尘及噪声扰民。日照市大气、噪声1.群众反映的大汇泉村村北王某某的国凯矿业“采矿场”,实为一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坑,位于莒县洛河镇大汇泉村西北,为计划经济时期历史延续开采形成,采矿权灭失于1999年。该处废弃矿坑近年来伴有零星盗采行为发生。2017年6月,莒县国土资源局查获董某某在该矿坑内非法开采,于6月16日对其立案调查,认定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6月17日,为杜绝该矿区盗采行为发生,莒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公安局、洛河镇政府在该废弃矿坑道路垒砌封堵墙2堵。针对该违法行为,9月11日,莒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9月10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处采矿场必经出入道路垒砌的2堵封堵墙完好,未发现盗采行为。
2.群众反映商家店子村村西单某某的采矿场,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南,实为一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坑,为计划经济时期历史延续开采形成,采矿权灭失于2004年。近年来伴有零星盗采行为发生。2017年6月,莒县国土资源局查获莒县洛河镇洛河村民单某某在该矿坑内非法采石,于6月16日对其立案调查,认定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6月18日,为杜绝该矿区盗采行为发生,莒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公安局、洛河镇政府在该废弃矿坑道路垒砌封堵墙1堵。
9月10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处采矿场必经出入道路垒砌的1堵封堵墙完好,未发现盗采行为。
3.小汇泉村村西的“宝鑫矿业”,粉尘及噪声扰民问题。群众反映的该问题已在9月2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受理编号2761号)中调查处理。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洛河白云岩矿,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2003年1月,该矿山首次取得采矿权,其后历经3次延续,有效期至2017年3月9日。2017年4月15日,因采矿权到期未办延续,莒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采矿许可证到期停采通知书》,现处于停采状态。该公司洛河白云岩矿南矿段,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2006年1月,该矿山首次获得采矿权,其后历经2次延续,有效期至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24日,因采矿权到期未办延续,莒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采矿许可证到期停采通知书》,现处于停采状态。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经查,前期该2处矿山开采、运输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噪声扰民现象。
9月10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洛河白云岩矿和洛河白云岩矿南矿段处于停产状态。是责令改正、问责、立案处罚、其他现场责成洛河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密切加强该区域监控,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责令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整改和处理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尽快正常运行。
2017年6月,莒县国土资源局针对董某某在该矿坑内非法开采,9月11日,莒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下步,莒县将该处矿坑列入第3期治理计划,计划采取底面撒播草籽,边坡设置隔离网或卸载边坡危岩体等措施实施治理恢复和矿山复绿工作。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642号案件503852潍坊市青州市泰丰购物广场二楼,有家“素食餐厅”,油烟、鼓风机噪声扰民。潍坊市油烟、噪声功德林素食餐厅位于范公亭路北泰丰购物广场商业体东沿街二楼,该餐厅所在经营场所非商住综合楼,周边无居民住宅,有营业执照。现场检查,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未发现油烟直排及店外经营现象。经检测,鼓风机噪音达标。否513853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西头,有家“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废气。东营市大气1.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3个生产项目,1个在建项目。3个生产项目环评手续齐全,且一期工程已通过环保验收。
2.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在厂区的聚丙烯酰胺车间、高吸水性树脂项目车间外各有一个16米高的有组织排气筒,冒白色烟气,主要成分是水蒸气和颗粒物。在车间顶部散布着多个排风口,用于车间通风。在通风过程中会将车间内的空气和部分粉尘交换到空气中。
3.9月10日,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的有组织排气筒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颗粒物均满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聚丙烯酰胺纯水洗涤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氯化氢,高吸水树脂纯水洗涤塔排气筒颗粒物、氯化氢,浓度均满足相关排放源标准要求。是其他加强该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523855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新徐村西侧,有家“中天泰富搅拌站”,扬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督察组进驻前已拆除一小部分,应付检查。要求调查其有无手续并依法查处。济南市扬尘、其他1.该公司持有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济发改工高备〔2011〕65号)和天桥区发改委的初审意见(济天发改初审字[2011]32号)。2013年6月19日,该公司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通过了天桥区环保局环境保护验收(济天环建验[2013]20号)。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料场全部封闭,无扬尘染现象,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该搅拌站存在2800平方米违章建筑,已于2017年8月21日拆除完毕。
3.该搅拌站存在违法用地5413.58平方米。2013年6月13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违法占用5413.5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建混凝土搅拌站的行为,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3]106号)。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9月向济南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济国土申字[2013]156号)。2014年6月2日,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2014平行非执字第15号、济南市中院指定平阴法院执行),限被执行人济南中天泰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接到裁定书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新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5413.58平方米集体土地,并缴纳罚款81230元。目前,该用地建有存放材料的大棚。是责令改正、问责1.药山街道办事处已确定将该搅拌站料棚上报市拆违拆临第三期第四批分类处置台账。待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出具分类处置意见后,再按要求进一步处理。
2.天桥区将督促济南中天泰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按法律程序将违法用地退还给新徐村居委会。
3.药山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环保要求,规范从业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2714号案件533856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村南100米,有家“临朐华美钙业有限公司”,属于违章建筑,非法开山采石,夜间生产,排放粉尘及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潍坊市扬尘、大气、其他该企业全称为临朐华美钙业有限公司,位于冶源镇宫家坡村村南100米,从事碳酸钙粉加工项目,年生产能力16万吨,在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排放。该项目于2016年12月28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7月底投入试生产,大约生产十几天。因设备运行不正常,停产检修,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该企业以外购石灰石为原料,经调查未发现非法开山采石现象。因违法占地问题,县国土局已对其进行处理。今年8月份国土部门接到过关于违法占地的投诉,已依法经行了查处。是责令改正1.责令企业进一步完善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2.县国土局已于2017年8月28日对其进行处罚,罚款6.24万元。543858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派出所东北200米的垃圾场:1.垃圾场北侧有多个小型垃圾坑,今天发现又有新的垃圾倾倒现象,散发臭味。2.林家村镇政府南有一头石牛,石牛西50米左右桥下北侧小河上,垃圾漂浮;向西200米左右桥下北侧小河内,垃圾堆积。潍坊市垃圾、大气1.现场查看,该处有三个小垃圾坑,有新倒的垃圾,有臭味;
2.现场查看,桥下河内飘有零星垃圾,未发现垃圾堆积。是责令改正责令林家村镇环卫部门立即将垃圾清理,土坑已填埋整平,路边损坏的绿化带也已补植苗木;桥下河里的垃圾已经清理完毕。553859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鼎馨花园”东侧的河道被污染,河水发黑发臭,怀疑为上游化工厂污染。淄博市水反映河道为引黄自然河道,用于马踏湖生态补水,不具有饮用水输水功能。河道上游及沿岸无化工废水排入。因该河段水体更新不畅,并有少量生活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颜色发暗,但无明显异味,河岸有群众垂钓,水质经监测为地表水V类。是其他1.责成马桥镇政府立即对河道生活废水排口进行封堵,杜绝废水排入河道。
2.责成县水务局和马桥镇政府,严格落实河道监管及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河道日常巡查,杜绝问题发生。563861莱芜市莱城区口镇西东硕大厦院内,有家石子加工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莱芜市噪声、大气该石子加工厂由魏某经营,位于口镇东硕大厦院内西北侧。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建有石子破碎生产线一条,厂区内存有大量生产原料,且破碎生产线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该石子加工厂无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是关停取缔已对该加工厂进行关停取缔,目前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成。573862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北付村村北,晁某某的煤炭经销点粉尘污染严重,污染地下水。济南市大气、水1.晁某某煤炭经销点位于北付村村北公路北侧,占地约80平方米,煤碳存放场地未硬化,无营业执照。晁某某已于2017年8月24日自行停业,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但清理不彻底,现场仍存有少量煤炭,数量约1吨,占地约10平方米,现场未覆盖,造成粉尘污染。
2.该村属于集中供水,该煤炭存放地点距离北付村饮用水源地点约800米。是关停取缔1.9月10日,长清区市场监管局、水务局、环保局、双泉镇等部门责令晁某某将现场存放煤炭清理完毕,并于当日将该煤炭经销点取缔。
2.该煤炭存放场地已于2017年9月11日完成复垦。双泉镇北付村今年已经列入连片治理项目范围内,该煤炭存放地点靠近道路北侧两米范围内将于2017年9月19日完成绿化。
3.长清区水务局于9月14日对该村地下水提取水样送检,预计9月24日出具检验报告。
4.同时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双泉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煤炭市场的监管。583864临沂市临港开发区朱芦镇水库倾倒垃圾问题(受理编号133号),朱芦镇水库内几十万方垃圾未清理,上覆土壤种植树木遮盖。投诉镇党委书记避重就轻,欺骗督察组。临沂市其他本转办单与133号、901—114号交办单并案处理。举报人所称“水库”是附近村民历史上采石形成的废坑,并非水库,不具备水库的基本条件和功能。临港区已在第二十五批901—114号办理情况中予以说明。2013年6月,朱芦镇政府多次论证后,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选取该废坑作为全镇生活垃圾暂存点。8月13日,临港区管委会接到133号信访转办件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办理。8月29日,堆放在废坑中的垃圾全部转运完毕,共转运110车次,约2100吨,全部暂存在临港区人民路东段,地面已做硬化防渗处理、具有防护墙的料堆场,并采取篷布覆盖措施防止垃圾飞散。临港区城管局与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垃圾处置合同,待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9月13日投入试运行后,将暂存垃圾全部焚烧处理。在清运垃圾的同时,临港区压茬推进该暂存点的覆土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8月29日,覆土工作完成,共运送土方66车。计划栽植1.2万棵黑松,目前已栽植6000余棵。不存在“垃圾未清。